最高法院公布用工业原料为食品调味着色典型案例 工业原料,食品安全
加工出售病死猪肉、乱用食物增加剂、制售冒充进口抗肿瘤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了损害食物、药品安全典型事例,违法分子的造假行动令人发指。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苗有水表明,食物、药品安全问题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宏大伤痛和经济损失,对我国食物、药品安全环境形成的损坏以及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程度也是无法估量的。
牛血旺中加甲醛保鲜
"一些违法分子使用工业原材料、有毒有害增加物对食物进行保鲜、调味、上色,违法活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苗有水说。
记者发现,在今日发布的损害食物、药品安全典型事例中,被告人郑礼桥招聘被告人罗六清在加工牛血旺过程中,明知甲醛对人体有害依然增加用于保鲜。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定以为,被告人郑礼桥、罗六清在出产、出售的牛血旺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物质料甲醛,已构成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
在另一起典型事例中,被告人马小荣则因在拉面汤猜中增加罂粟籽粉,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判定构成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
百吨病死猪肉变"美食"
记者注意到,在今日发布的被告人胡昌彬、柯名治加工病死猪肉案中,二人将捡回来的及收买的合计百余吨病死猪肉加工成排骨、肉、猪皮、腊肠等,作为食物销往山东、浙江、福建等区域,出售金额逾54万元。
法律部分从胡昌彬、柯名治加工、出售病死猪肉的窝点当场抄获病死猪肉5.93吨。经查验,送检猪肉猪圆环2型病毒呈阳性。
法院确定,二人的行动一起构成出产、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罪和出产、出售伪劣产物罪,根据违法竞合准则,依法以处分较重的出产、出售伪劣产物罪科罪处分。